吕用之在维扬日,佐渤海王擅政害人。中和四年秋,有商人刘损,挈家乘巨船自江夏至扬州。用之凡遇公私来,悉令侦觇行止。刘妻裴氏,有国色。用之以阴事下刘狱,纳裴氏。刘献金百两免罪,虽脱非横,然亦愤惋,因成诗三首曰:
其一
宝钗分股合无缘,鱼在深渊日在天;
得意紫鸾休舞镜,断踪青鸟罢衔笺。
金杯倒覆难收水,玉轸倾剞懒续弦;
从此蘼芜山下过,只应将泪比黄泉。
其二
鸾辞旧伴知何止,凤得新梧想称心;
红粉尚存香幕幕,白云将散信沉沉。
已休靡琢投泥玉,懒更经营买笑金;
愿作山头似人石,丈夫衣上泪痕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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