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后她出现了,我的前女友,或者说,我单方面认定的前女友。
她叫林娜,是我在一次行业展会上认识的。
她像一团明艳的火,穿着紧身裙,笑声清脆,眼波流转间能把男人的魂儿勾走。
她说喜欢我的踏实可靠,说我让她有安全感。
我信了,傻乎乎的我像飞蛾一样扑了上去,笨拙地献上我所能给的一切。
在我那套简单到愚蠢的道德算式里,付出真心、时间和所有积攒下来的微薄薪水,就应该等于收获一份同样的感情,甚至一点点肉体上的温存。
薪水大半转给她买包、买鞋、清空购物车,深夜陪聊到手机发烫,听她抱怨上司、闺蜜和天气,再从干瘪的词汇库里搜刮安慰。
我以为这叫付出,叫爱。
可我换来的是什么呢?
是她永远在忙的约会,是她接起电话时压低的声音“和一个闺蜜在一起啦”,是她朋友圈里那些暧昧不明的定位,是她手机里那些合影里唯独没有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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