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授往后翻了好几页,全都是一模一样的字。
每几个“想他”之间,上下位置显然不一样,大概能推断出不是同一时间写的。
或许真的像爱弥斯自己在本子里写的,每想他一次,就写一次。
莫宁数了数,一页有22行,一行容纳了大约二十个大大的“想他”。这本笔记本还有约莫三十多页——这就有一万三千多次。
她从脚边的箱子里抽出又一本笔记本。
这一本要小得多,翻开第一页,依然是密密麻麻的“想他”。
这本面积小些,像作业本,大概有六十多页。
再抽出一本,亦然如此,再抽,依旧。
莫宁有些不信邪地翻过了这些本子的每一页,却都再没能找到不一样的内容。
她一本本地找,桌上的书越垒越高——她想,在爱弥斯旅行的十多年里,如果要写满这些本子,平均每五分钟就要写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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