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时问:“小部分呢?”
虞渊道:“小部分就是红衣。”
丁时问:“王猛呢?”
虞渊道:“王猛上午跟老大去抢地盘,对方有个疯子用了枪,他现在还躺在医院里。”
丁时叹息,街头混混这职业比警察还高危,毕竟警察看见疯子拿枪,还有反抗的能力,最少懂得跑。
混混遇见拿枪的疯子,十有八九会赌他没子弹。没办法,智商就放在那,但凡脑子内不全是屎尿屁的人,也不可能会去当混混。
即使王猛这样有脑子的老大,也经常被人架住脸,不得已做一些犯浑的事。这就是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。
丁时道:“我这边没有什么线索……能不能让红衣去黑月街帮我找一个叫王军的人。”王军和张丽的住所在黑月街,张丽的工作地点也在黑月街。
丁时又收回了自己的话:“算了,死神手段卑污,你尽可能不要出门。”
虞渊惊讶:“黑月街王军?他是我邻居。”
丁时:“说说,什么情况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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