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人找个没人的位置坐下,开始吃饭,红衣道:“为什么不让我拿排骨萝卜汤?”
丁时道:“餐厅规则有问题,请注意:对应赔偿。”
红衣道:“不就是浪费一克食物,要割我们一克肉吗?”
丁时道:“大方向是对的,但这不叫对应赔偿。对应赔偿,我给你一巴掌,你还我一巴掌。以牙还牙,以眼还眼。你嚼不烂排骨的骨头,等同浪费了排骨骨头,你就得赔偿同重量的肋骨。”
红衣左右看,凑近丁时:“你确定?”
丁时道:“不能百分百肯定,但我认为餐厅规则是这个路数。”
红衣看向隔壁桌,一位女生把鱼眼睛挑出来放在桌子上:“那她?”
丁时道:“这就有意思了,赔偿的单位是重量,而不是对应部位。所以,如果她不吃鱼眼睛,就要被切掉同样重要的眼球。”
丁时手遮住半只眼睛,道:“比如左眼只能看见80%。至于鱼骨头问题不大,不会很重,花一根肋骨应该还能找零。”
红衣问:“假设是蔬菜呢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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