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了几秒,她把身体往椅子深处靠了靠,然后一只手撑着桌面,另一只手按住裙摆的前方,像是电影里的慢动作一样的姿态,缓缓地弯下了膝盖。
她选择了介于蹲和跪之间的姿势。
整个身体的重心压在一条腿上,另一条腿向前伸出,用高跟鞋的鞋尖去够那支口红。
这个动作对身体的柔韧性和平衡感要求极高,但好处是能最大限度地保持双腿的并拢。
那条香槟色的真丝裙,因为这个动作,紧紧地绷在她那圆润的屁股上,勾勒出的曲线简直要人命。
她成功了。
鞋尖把口红拨到了手能够到的地方,她迅速捡起来,然后又以同样缓慢的姿态,恢复了坐姿。
整个过程,不超过十秒,但在我看来,却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。
等她坐直了,我才看到她额头上已经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。
“你看,我说什么来着,我老婆就是厉害。”我拿起纸巾,帮她擦了擦额头,“这要是换个人,早就人仰马翻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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